明溪:以小专项监督规范涉农补贴发放

  来源:明溪县纪委监委   浏览次数:   发布时间:2022-12-28  字体大小: [大] [中] [小]

“都怪自己当初把关不严,才会让别人有机会违规申领奖补资金,组织的处理敲醒了我,之后我将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。”12月13日,明溪县沙溪乡纪委副书记、监察组副组长林新晨开展回访教育时,沙溪乡农技站站长黄某某懊悔的说道。

这还得从明溪县纪委监委开展的涉农补贴发放情况专项监督说起。

今年4月,明溪县纪委监委结合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,整合第二纪检监察室、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、盖洋镇纪委监察组力量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,围绕涉农补贴发放情况开展监督。“室组地”发挥各自优势,纪检监察室综合分析涉农补贴相关线索信息;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托熟悉农业领域特点、工作业务流程等有利条件,收集涉农补贴项目档案资料;盖洋镇纪委监察组掌握当地相关人员基本情况,配合做好现场核实和谈话等工作。

督查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服务站2018年至2021年度发放的41个项目842万元涉农补贴资金和县农机中心2018年至2020年度申请的2993个农机项目5031万元补贴资金进行起底筛查,明确近三年来购买农机具较为集中的乡镇、合作社为重点监督对象,围绕补贴对象、补贴标准、补贴流程,通过实地入户、现场核实、访谈了解等方式,重点查找重复申请和冒领农机购置补贴等问题线索,

在调阅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报的相关材料、调取合作社银行流水和固定资产清单后,督查组发现,由于黄某某不正确履职,未对某合作社申报农机购置奖补材料进行审核查验,致使该合作社违规申领4万元奖补资金,此外黄某还存在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的违纪行为,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合作社违规申领的4万元奖补资金已追回。

截至目前,该项监督检查共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3起3人。下一步,明溪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做深做实做细专项监督,坚决查处涉农领域违纪违法行为,持续巩固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。(明溪县纪委监委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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